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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小?校园安全】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私立一中附属小学防欺凌主题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8日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
私立一中附属小学防欺凌主题系列活动
为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创建平安校园,预防欺凌事件发生,增强学生的自律和防护意识,11月27日,私立一中附属小学开展了以“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对学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教育知识宣传,希望孩子能正确认识校园欺凌,学会用正确的方式保护好自己,拥有一个阳光的校园生活。
PART.01 普及校园欺凌知识
一、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事件。
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
肢体欺凌:通过肢体动作去恐吓、伤害他人,如暴力推搡、拳打脚踢等。
言语欺凌:通过骚扰、辱骂性语言对他人进行伤害。
社交欺凌:故意离间破坏同学之间的关系,暴露他人隐私、损毁他人形象、鼓励排挤他人。
三、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和暴力是不少学生的噩梦,会对被欺凌的学生身心造成伤害,而实施欺凌的学生如果没有有效的教育和管控也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也破坏了正常的学校秩序。
四、校园欺凌的预防与应对
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即: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校园周边巷子拐角等校园欺凌可能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不做欺凌者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PART.02 主题升旗仪式
为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扎实推进预防校园欺凌相关工作,让每一位学生都能远离校园欺凌健康成长,11月27日上午私立一中小学开展防欺凌主题升旗仪式。本次仪式特邀高新区人民法院范依萍法官给立娃们进行防欺凌讲座。
范依萍法官分别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行为”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引导同学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校规校纪,提高自我防范,不能以暴制暴,学会用正确的方法应对校园欺凌,必要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五(6)中队队员带来手势舞《面对欺凌 勇敢起来》,告诉队员们要做善良的人、勇敢的人,面对欺凌向老师和父母求助,没难事过不去。
PART.03 主题班会
各班积极开展班会,利用班会时间,让学生了解什么是校园欺凌、高新区法院法官范依萍、王晓明也进入课堂给小立娃们普法,让同学们清楚校园欺凌的严重后果和常见的几种行为,并明确告诉学生:如果被欺凌不需要懦弱,逃避可以解决一时的问题,却解决不了后续的成长问题,我们要学会用正当合法的方法有效地保护自己。
此次防欺凌教育系列活动,提高了学生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学生抵制和防范校园欺凌的能力,为创建安全、平安、和谐的校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立小将继续坚持对校园欺凌事件零容忍、早发现、早干预的指导方针,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真正做到让学生开开心心上学、平平安安回家。